就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制造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確認缺陷的產品,然后告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有問題的車輛的具體情況和處理事項,最后由制造商組織銷售商、修理商等召回有問題的車輛。一般來說,汽車召回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主動召回,另外一種是指令召回。車主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車輛交給制造商指定的維修站進行診斷和維修;如果被認為車輛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行車的安全,那么會立即將此問題的詳細情況報告給國家缺陷汽車信息系統(tǒng)并查詢該車型是否已實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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