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汽車維修申請條件主要涉及人員要求、設備要求、面積要求、經(jīng)營范圍要求。以下是其相關介紹:經(jīng)營范圍:汽車、供油系統(tǒng)、自動變速器、車身、涂裝、電氣系統(tǒng)、輪胎動平衡等配件的維修;石油產(chǎn)品的替代品;泵和注射器的維護;散熱器、汽車空氣調節(jié)、曲軸研磨等配件的維修;汽車裝飾,包括防水油布、坐墊和裝飾品。人員:要求有足夠數(shù)量的從事汽車維修的人員,檢驗員不少于兩人,發(fā)動機專業(yè)不少于兩人,并有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他們必須持證上崗。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汽車維修或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相關技能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接待室面積要求不小于20平方米;停車場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生產(chǎn)廠房不得小于120平方米。設備:電焊氣保焊設備、氣焊設備、壓力機、汽車外部清洗機、打磨拋光設備、型材切割機、車身校正系統(tǒng)、調漆設備、除塵除垢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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