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遵守以下規(guī)定: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時(shí)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xiǎn)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能見度小于5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xiǎn)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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