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報廢需要銷戶嗎
當車輛達到報廢期限后,必須進行報廢銷戶手續(xù),否則會引發(fā)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不辦理報廢及銷戶手續(xù)的車輛,公安機關將作廢其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這將導致車輛無法繼續(xù)使用,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車主將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會影響車主駕駛證的審驗。如果車主想要購買新車,車管所也將停止辦理其車輛登記業(yè)務。
未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如果車主愿意,可以隨時注銷(報廢)。機動車的報廢年限是指機動車使用的最高年限,到了這個年限,國家會采取強制措施報廢。辦理車輛報廢程序需要帶齊所有資料,前往車管所辦理報廢手續(xù),然后再將車輛交給指定的報廢公司進行處理,最后領取車輛的殘值。具體流程如下:
1.車主應到當地車管所領取《機動車報廢申請表》。
2.經過車管所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會出具《機動車報廢通知書》。
3.車主攜帶《機動車報廢通知書》到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將車輛交給企業(yè)進行報廢處理,并獲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車主將有關證明、表格和車輛解體照片交給車管所的工作人員,以便辦理報廢登記。
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必須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并及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將注銷證明轉交機動車所有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買賣或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第十條規(guī)定,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必須逐車登記機動車的型號、號牌號碼、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如果發(fā)現回收的報廢機動車疑似贓物或用于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的犯罪工具,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疑似贓物或犯罪工具的機動車或其發(fā)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以下統(tǒng)稱“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
第十一條規(guī)定,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拆解,其中,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等營運車輛和校車應在公安機關的監(jiān)督下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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