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換牌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汽車換牌照需要什么材料
1、汽車換牌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辦理轉(zhuǎn)移登記的提供機動車所有權轉(zhuǎn)移的證明、憑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檔案;
(4)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證明、憑證;
(6)《機動車注冊登記/轉(zhuǎn)入申請表》;
(7)交驗機動車;
(8)屬于海關解除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管理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
(9)《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2、法律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fā)、換發(fā)號牌期間,申請人可以申領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領、換領機動車號牌的,原機動車號牌作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損毀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nèi)補發(fā)、換發(fā)登記證書、行駛證。
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作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二、機動車駕駛?cè)吮仨氉袷厥裁匆?guī)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不準出借涂改或偽造的駕駛證;
3、不要把車給沒有駕照的人開;
4、不準駕駛不符合駕駛證的車輛;
5、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qū)忩灢缓细竦?,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6、喝酒后不準開車;
7、不允許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故障的車輛;
8、不要駕駛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
9、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允許駕駛車輛;
10、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帽;
11、車門和行李箱未關閉時,不允許駕駛。
12、不允許穿拖鞋開車;
13、駕駛車輛時不允許吸煙、飲食、聊天或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車輛通過人行橫道時,交通信號解除時,行人必須停車或者減速;當有信號交叉口時,應注意避開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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