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開走不歸還如何銷戶
2020-10-26 17:00:40
作者:zhangguiye
【太平洋汽車網】車被開走不歸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起訴來要回,銷戶需要辦理注銷登記,到交管局辦理遺失注銷即可。需要的資料有機動車行駛證與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滅失的還需要滅失證明、不在國內使用的需要出境證明或屬于質量原因的需要退車證明。
車子不在一般有兩種情況,如果是失竊的話,那就先去失竊地的公安機關報案,立案后,一般3-6個月,找不到車的話,會開證明給你,你可以帶著證明去車管所注銷。如果是因為經濟糾紛,造成車輛不在你手中的話,那只能去法院起訴,等拿到判決書再去車管所銷戶。
車輛注銷需要手續(xù):
1、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車管所填寫);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屬于機動車滅失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
5、屬于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出境證明,其中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6、屬于因質量問題退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制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張桂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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